第74章 察觉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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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正午时分效死营火头军,用制作熏肉剩下的鲜肉和骨头,为所有人做了一顿很是丰盛的饭菜。

  等到所有人吃饱喝足。

  马世龙立刻便下令拔营,朝着鞑子的方向进发。

  一直走了四个多时辰,终于遇见一个往回赶的夜不收。

  夜不收稍微喘了一口气,喝上一口热水暖和暖和身子,立刻便向马世龙禀报。

  此地再往前七十里,便是鞑子大营。

  周围所有鞑子斥候,基本上都已经被拔干净,没人会发现他们的存在。

  还有马世龙专门吩咐,让他们寻找的优势地形。

  他们也已经找到了!

  就在西南方向距此三十里。

  一处较为陡峭的缓坡,高约三十余丈,方圆五十里以内没有比它更高的地势,周围也无积雪覆盖。

  其中有两面最是陡峭,只能步行攀登,骑马根本上不去。

  十分契合马世龙的要求。

  不过这缓坡好处和坏处一样。

  地势虽好,但一旦被鞑子围上,就基本断了突围的可能,虽是居高临下,但也是画地为牢。

  卸下面甲,马世龙呼出一口白雾,抬手示意让人带夜不收下去歇息。

  而后看向就跟在他身边的赵涌泉,“都听见了?”

  “听见了。”赵涌泉点头应是。

  “那你还等什么?”

  应声赵涌泉严肃且恭敬的对着马世龙行礼,“末将恭祝将军,武运昌隆!”

  “祝你自己吧,老子的武运从不用他人恭祝。”

  “卑职也是,哈哈哈哈…………”

  赵涌泉忽地哈哈大笑,掉转马头拿起斩马刀,高举过头大声喝道,“老子的兵,跟老子走!”

  “干活了!驾!”

  话音刚落,赵涌泉便朝着西南方向疾驰而去。

  在他的身后,一千五百骑士紧跟着他离开,带着大量火器,辎重和牛马车架……

  还有一千人则继续留在军中,跟在马世龙身后。

  演戏要演的真实,不能留一点破绽。

  鞑子是天生的骑兵,可以说是在马背上长大的,就算是在晚上夜袭,也能大致探查到敌人的数量。

  这一点必须要对上!

  看着赵涌泉走远,马世龙分出百十人处理痕迹。

  而后带着剩下的人,继续朝着鞑子大营的方向前进,时不时遇到回来报信的夜不收。

  鞑子现在正在埋锅造饭……

  已确定敌营中帅帐的位置……

  这些消息都很有用,但是马世龙最关心的,鞑子存放火炮和攻城器械的确切位置。

  夜不收却怎么都没有探查出来。

  如果能毁掉鞑子的火炮和攻城器械,赵涌泉那边的压力立刻便能减轻一大半。

  可夜不收虽然精锐,但也并不是全能的。

  在不惊动鞑子的前提下,能够探查到这些消息已经很难能可贵,不能太过苛求。

  或许等他们今晚夜袭时,阴差阳错的就能遇到呢?

  马世龙的运气,一向是不错的……

  花开两朵各表一枝,与此同时鞑子大营帅帐之中。

  全宁万户吉日嘎,和大宁万户巴特尔,正聚面对面坐着,一块喝酒吃肉。

  全宁和大宁两地距离不远。

  两人又都是万户级别的高官,所以互相之间早就认识,并且关系相处的极为不错。

  也正是因为这个。

  这次支援口温的任务,才会让他们两个一同率军。

  说起来也奇怪,从他们出发到现在,时间已经过去有半个多月,可他们才走了全程的三分之二。

  照理来说,以他们的军队配置。

  就算随军携带着大量攻城器械和辎重,会一定程度的拖累行军速度,但也不应该到现在还没有抵达口温。

  这明显的,就是在刻意拖延啊!

  全宁万户吉日嘎,出了名的脑子活,这些都是他的想法。

  这大冷天的,草原上滴水成冰,大明的乞丐皇帝朱元璋又不是傻子,不可能在这个时候调集重兵。

  千里迢迢的来草原,和大元大打一场。

  所以据此推断,围攻口温城的明军,是大明精锐没错,但兵力绝不会太多。

  他们现在火急火燎的赶过去支援。

  帮助托鲁帖木儿,把口温城守住了,对他们而言有什么好处?

  牛羊?人口?还是些许军功?

  只为了这些,大老远的跑一趟,值得吗?

  所以他们应该换一种思路。

  就比如他们现在,降低速度缓缓行军,尽可能的在路上拖延一点时间,把十天的路程变成十五天。

  这样等他们抵达口温城,情况会如何?

  大概率是口温城已经易主,附近几百里都并入到了大明的疆域领土……

  到了那个时候,这其中的深意可就不一样了。

  帮助守城,和夺回旧土,那个含金量高?

  而且刚经历一场大战,明军肯定人困马乏,口温城也是受损严重。

  儿他们手中有三万两千大军,随军有八门火炮,大量的攻城器械,重新攻下一座口温城,绞杀入侵的明军。

  应当不难吧?

  功劳不仅翻倍的涨,口温还能落到他们的手里。

  而且就算情况很糟,和他们想的完全不同,明军势大,不是他们所能应对的。

  他们这样缓慢行军,不正好错过了正面交锋,保存了实力吗?

  找着机会直接回去就是了。

  稳赚不赔啊!

  如果换成是你,你会怎么选?

  反正巴特尔是选第二个。

  有大块香喷喷的肉吃,谁会想着去啃没几条肉丝的骨头,喝连个油腥都没有的汤水?

  一拍即合。

  两人达成共识,刻意的将行军速度压低,一路慢悠悠的朝着口温城赶。

  甚至在天气不好的时候,还会在一个地方多留上一天。

  两人麾下的士卒也乐得如此。

  毕竟能闲着谁也不想忙,不想顶风冒雪的挨冻。

  “来,干!”

  吉日嘎和巴特尔各持一个银杯,举杯相互一碰,笑着一口饮下杯中酒。

  不是草原的马奶酒,而是大明北方酿造的烈酒。

  还有个广为流传的名字叫烧刀子。

  炙热辛辣的酒液,顺着喉咙直抵尾椎骨,宛如一条火线一般,瞬间便整个身子都暖和了起来。

  “这酒够劲!比马奶酒强!”

  巴特尔把银杯拍在桌子上,拿起酒坛又给自己倒了一杯,而后又给一口闷了。

  看着巴特尔这模样,吉日嘎忍不住的发笑。

  虽然他是真心和巴特尔相交。

  可有时候,真的会忍不住的对他产生些许鄙夷,这几伙以前究竟过的是什么苦日子啊?!

  用刀子在羊腿上割下来一块送进嘴里。

  吉日嘎缓缓开口,“兄弟,不用着急,酒多的是……”

  咕噜——!

  又饮下一大杯,巴特尔用手在嘴上抹了一把。

  这些天过来,他算是见识到了吉日嘎,他这个兄弟到底是有多么富有。

  大明的烈酒,奢华精致的酒具,麾下还有一千五百,身披全副铁甲的精锐骑兵……

  明明都一样是万户。

  可为什么自己和他比起来,一个是天一个是地呢?

  不过想想他们现在正在做的事情,还有当初他游说自己时的口才,心里慢慢的也就有了答案。

  就是让人忍不住好奇,草原的汉子怎么会有这样心思?

  “大人!”

  突然,吉日嘎麾下的一名千夫长闯了进来。

  先是环视了一下现场的环境,对着巴特尔微微躬身致歉,然后走到吉日嘎身侧,贴到他耳边轻声说道。

  “大人,从今天正午开始,咱们的斥候只有七个回来,剩下的音讯全无。”

  “属下认为,在我们周围有明军!”

  吉日嘎听完眼中精光一闪,这距离口温还有点距离,怎么会有明军?

  但他的这个千夫长是他麾下最得力的,应该不会无端妄言。

  而且从正午开始,只有七个斥候回来,这一点确实很可疑。

  值得深究,而且必须深究!

  “再派三百斥候,同时传令全军提高戒备,小心明军夜袭!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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