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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48章 我自稳坐钓鱼船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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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咦?这子女犯事,于吕维何干?

  这事,可说呢?

  没人搭理你的时候,这事也就是个街头巷尾的谈资,花边新闻都算不上。

  但是,一旦有人拿这事说事,那就不一样了。

  而且,男女之间的事嘴严点的,基本事没人知道。而且,这事取证比较难。除非把人给堵在床上。所以才有了捉奸捉双的说法。

  毕竟,这“上梁不正下梁歪”也是人嘴说得出来的。也别急,下面还有一句“子不教父之过”等着你呢。

  况且,看着开封府这热火朝天的劲,这事估计小不了。

  而且,这详报亦是到了这御史台。估计过了年就开始折腾这事了。

  平章先生惊诧之余,亦是不敢相信,便又拿了拿详报仔细看来,且见其中端倪。

  这“吕氏姐弟,于私宅通奸,因惧败露,伤人数命……”的字句中,也是个漏洞百出。

  既然是“姐弟私宅通奸”,这主家藏着掖着还来不及呢。为何偏偏要带了那么多的丫鬟、家丁去?你组团私通啊?

  好吧,咱换一种说法。

  既然这些个能带出门去丫鬟、家丁,定是那姐弟俩贴己的不能再贴己的身边。怎的会还有一个“因惧败漏”?

  本身就是个“民不告官”不究的事。事主不发,即便是有丫鬟、婆子去告了,官府不仅不会受理,还会“以仆告主”,扔下刑杖的火签,先打了再说。

  如是这般,这吕帛却还要去冒了风险“伤人数命”的杀人灭口?

  这逻辑上,倒是有些个说不大个清爽。

  况且,尽管吕帛这人,平章先生也是个不熟,然,这“半隐先生”和“吕半城”的名头,也是江湖有所传闻。

  一个能作下“布绢岁币”之事,大杀江南,京都两地之人,你说他傻?我倒是更愿意信了是你自己眼瞎。

  更加吊诡的是,这事是御史台的巡按密报而来。

  按照程序,一般有事涉官员的案子,开封府会先问明了情况。清楚了来龙去脉后,自会与御史台公文来往。

  毕竟他们负责的是民事官司,涉及官员的案子一般都会转到御史台。

  御史台职权所在,也能正大光明的出函问了。

  但是,这偷偷摸摸密报却是来的一个蹊跷。

  但,却又是此时由“密报”送来,倒是让人不容置疑了去。

  无奈,只得偷偷揣了那密报,接了出恭之词,一路跑了,先去报知吕维再做一个定夺。

  但是,倒不用他跑多远,那吕维也在这御史台衙门。

  咦?这货不在中书,跑到御史台干嘛?

  调验童贯、蔡京等人在姑苏疫贪腐之事呗。还能干嘛?

  他怎么打一个官,怎不叫人送到中书去,非得亲力亲为的坐着冷板凳?

  板凳虽冷,也是个不得不坐。

  北宋的司法、行政、财政、国防是分开的。司法有大理寺、台谏院。国防归枢密院、财政归三司,这些个也是独立于六部之外的。中书门下也管不着他。严格的说,这几个都是平级单位。只不过各自负责的事务不同罢了。

  在宋朝,不要认为当宰相是件很牛的事。也没有什么独揽大权,权倾朝野的事。

  在宋,能称的上“独相”的也没几个。

  章惇算一个,史弥远算一个。还有一个就是秦桧。也就这仨了吧?

  蔡京算不算?啊,他还差得很远。

  吕维?独相?倒是个风马牛不相及。

  也得坐了这御史台的冷板凳,被人看了查卷宗。

  看了那“吕氏姐弟,于私宅通奸”的密报也是一个五雷轰顶。

  且是连喝几杯凉茶压了惊,这才缓过神来。

  然,这吕维回了魂,倒是个冷静下来。

  遂,又叹了气,便稳坐了桌旁,随手抽了张纸,涮刷点点一番。

  这般的从容,饶是让那刘容看了一个瞠目结舌。

  如此塌天的大事,只是几杯茶便过去了麽?

  换做常人,这会子早就脚打后脑勺了。儿子、女儿都被人抓了!还不动用全部关系想辙去?

  且在想了,却见吕维将那写了字的纸单手与那刘容,道了声:

  “烦劳先生……”

  表情依旧是那吕维惯有的谦卑祥和,仿佛这事不是自家的一般。

  刘荣接过,见是封亲笔书信,想是这吕维托了自家赶往开封府,去疏通一下关节。

  然,见那信的内容,倒是心下一惊。

  信写的很简单,中道:

  “此乃本官家事,自有本官处理,如何敢劳烦开封府做事。”

  这话说的硬气,不管我家这事多么有碍观瞻,毕竟犯事的是我的儿女,死的也是我的家奴。且容不得你开封府越俎代庖!

  不过,这话说的也没什么理可挑。

  而且,再怎么说这吕维在当官当的委屈,他也是个中书省掌印,官拜二品的左仆射!

  再说了,什么是仆射?

  仆是“主管”,古代重武,主射者掌事,故诸官之长称为仆射。

  然,这信上并没有中书的印章,只是草草签了那吕维的字。

  也算是以个人名义写了个条子,不用官身去压了那开封府。

  只是让那开封府别多管闲事,赶紧放人。

  哇,这开封府可是认定了吕帛杀人的。那躺了一院子的奴仆,命都不是命?

  还真真的不是命。

  宋朝的家奴分三种,一种被唤作“良口”的。中家奴和家主属于雇佣关系,那月领工资。这路的不能算是家奴,顶天了算是个长工,你能打,能解雇,但是,绝对不能杀。

  还有一种叫“贱口”,这个是签卖身契的,想自由,得有人花钱赎。而且,赎人的价格都不会太低了。

  这种人原则上也不能擅杀。听清楚了,不是不能杀,是不能“擅”杀。而且还是原则上。

  最起码你的给人一个杀他的正当理由。事后,再给那亡人的家属些个钱财,也能得一个两清。

  这也能两清?怎个不能,他都能狠心卖儿卖女与人做奴婢了,你指望他替死去的儿女伸冤?

  不是所有人都能称得上一声“爹娘”的。这路人,拿了钱便跑路,他们还怕你后悔了呢!

  还有一种是犯事的官员的家眷,这样的也是能买来做奴婢。

  这种的叫“犯口”,这个就比较惨了,那就是个本身就该死的人。官府出价卖了,也是为了填了被他们父母贪的脏。

  不过,这样的也就不能称之为人了,只能说是个物品,没人因为你摔了个碗把你怎么样。

  人死了,到当地的官府报备一下,官府来人看一眼,验明了正身,基本上也就那回事了。

  不过你得花点钱把人给埋了,不能让他放在那里烂。

  死几个家奴这事,官府也懒得搭理你,本身就是个睁一眼闭一眼,也是个民不告官不究。

  咦?这都啥人了,还民不告官不究?

  《宋刑统》有规定:“夜,‘依刻漏法,昼漏尽为夜,夜漏尽为昼’;辄入人家,‘谓当家宅院之内’;登时杀者”

  并且这条也规定了,官吏也不行。捕律有载“禁吏毋夜入人庐舍捕人。犯者,其室殴伤之,以毋故入人室律从事”。

  什么意思?

  就是连官府的捕快拿了火签也不能进宅抓人。你敢硬闯?请参照上一条“登时杀者”!

  那要抓人了,也知道这人犯就在这屋里面怎么办?

  还能怎么办,等着人自己出来,或者是家人把他送出来呗。

  所以,主家在自家的宅院内弄个个把得奴婢,也存在一个取证难。只能等着人告发。

  要不然,那宋邸行恶的王申曾祖,宋太祖赵匡胤麾下猛将王继勋,倒是行那“脔割奴婢”为乐之事积年,也是没有个败漏。最后是被跑出来的奴婢,当街脱衣示伤告发的。

  然,此番开封府的回话更硬气。

  一纸“事涉良口的家丁、轿夫”给怼了回来。

  意思就是,你们家和他们只是雇佣关系,不是奴仆,也得杀人偿命。

  咦?这开封府不过了?跟这官拜二品的左仆射架祸起秧子?

  开封府也是憋了一肚子的气。

  爷爷们如今且不是整天受人窝囊气,不敢出声的衙门了!我们的府尹是现在是晋康郡王!品级再大你能大的过王侯?

  那石坚又怕那刘容转达的不清楚,遂回书,言:

  “犯男吕帛,夜宿外府,杀人行凶与夜。院内家丁、丫鬟共七男三女无一幸免。死状凄惨,开膛者比比。伤者死前狂嚎与街,为开封府巡夜捕快所发现。随即上前阻止。然,此犯持刀拒捕。伤:捕快四人,从九品都头一人。人证物证俱在。”

  意思就是,这个不是你们家事的问题了,这个已经由普通的治安案件,发展成有人命的刑事案件了,而且,这人命还不止一条。还攻击我们的执法人员,致使执法人员伤残。

  这案件,不是你一个高官写个条子就能了得!

  其一,案发地点不在相府,且在吕帛私宅。

  这开封府司录院判石坚倒是个明白。丝毫不提“姐弟乱伦”,砍杀家奴之事。因为那个是你的家事,你们家再乱,也是个民不告官不究。况且,即便是个“血亲相奸”,也拿不出个证据来。

  这话说的也是,人家里私密的事,你是怎么知道的?是这个逻辑吧?

  即便是家奴有罪,你也也只能在你府内责罚,没满大街砍人的。当街斩杀可视为弃市也!此乃朝廷法典,私法不允。

  其二,持刀拒捕,致使从九品官员伤残。

  再是小官,也是朝廷命官,你当街追着砍,那就不行!

  而且干扰、攻击、伤害正常执法人员,几同谋反,不赦!

  那吕维看了开封府的回书却是一愣。

  按说,此事放在往常倒是好办。

  如和那开封府关系密切,便是托些个关节,花些个大钱,安抚了那些个受伤的班头、捕快,此事便无苦主。

  如此,也能让你当做个家事去处理。顶了大天了,也是个教子不严行那丧人伦之事。只能让人当作一个笑话去看。

  只要脸皮够厚,只要能忍了些个时日便也是个风消云散。

  新闻事件嘛,也是有时效性的,当时忍了别说话,不过一个月也就没什么炒作的价值了。况且,谁也没功夫整天说你们家那点烂事。

  但是,这世间就怕这“认真”二字。

  那开封府上下,那可是都憋足了一口气。为了自家的清白声誉,也要查的个详细。

  我们能混到这样,归谁?还不是你吕维作下的孽?

  宋家?说是一个“大德之家”不为过吧?

  诶!就这一个标杆式的道德典范,你就敢在这冤死一个?发配一个?而且,那宋粲是怎么被你们发配的?那是把人往死里整啊!大雪天的发配?还强塞了一个襁褓中的孩子去?翻遍律书也是个亘古难寻!

  虽说是“祸不及子女,惠不及子女”,那襁褓中的孩子才能吃几口饭来?

  别说官府没这样的规定,黑社会也没你们这样干的!

  于是乎,且是查的一个“仔细”!

  现场验看,仵作尸检,刀伤凶器,床褥留红,稳婆证词……且是一个桩桩件件都能对得上,倒不用那吕帛招供。

  所以说,没事别去得罪人,也别在别人的茅坑里拉屎。

  却因那积怨太多,如今倒是个积重难返。

  那班仵作衙役,也是见过那宋邸的惨状。且又将这“查的仔细”更加发扬了光大去。

  将遗留的酒菜当中,至家丁、丫鬟昏睡的“蒙汗药”,房中酒壶中残留的“千金倒”便是只字未提。

  却以审验之名,倒是将那些个“蒙汗药”,“千金倒”的痕迹抹得个干干净净。

  如此这般,即便是日后吕维喊冤,圣上下旨,令三堂公审,也是个无法翻身的铁案!

  口供麽?现场仅存两人,一个咬了牙关只字不说,一个得了失心疯了,整天叫嚷了胡言乱语。这糊涂案,任谁来审也是个挠头。

  吕维看罢那石坚的来信,心下便是一个明了。能做得如此铁案,饶是有人早动了手脚,凭借他积年皇城司办案经历亦觉翻案无望也。

  看罢,便那书信便放在案头,

  便问了一句:

  “人且在?”

  说罢,便又继续在那书卷堆查找了摘抄。那刘荣在开封度且是远远的见了那吕帛,遂低头回道:

  “皆在……”

  只是两字,便是不敢再说。

  吕维听罢停笔,望那御史台书库房顶“哦”了一声,便又继续下笔,不再做个留停,继续与那卷宗堆里找寻了童贯、蔡京两人之蛛丝马迹。

  这状态,让那自视见过世面的平章先生,心下一个惊呼。

  此便是:

  荒水烟雨钓波澜,

  蚱蜢小舟随流转。

  浊浪旋来皆不见,

  我自稳坐钓鱼船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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