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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一卷 第21章 极品猎犬,细狗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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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穿越第一课,抛弃所有礼教道德。

  越是乱世,越要为自己活着。

  将自己和至亲之人的命当命。

  除此之外。

  其他人的命都不是命。

  花了一上午的时间,处理狐皮上面的肉膜和脂肪,使用钝刀子一点点往下剔。

  通过草木灰反复揉搓皮面,吸收内部油渍和水分。

  古法硝制皮子,起码需要二十多天的时间。

  眼下留给曹德的时间,已经不足七天。

  想要在规定时间内硝制好一张上等皮子,势必要放弃古法炮制。

  用热硝技术替代传统的冷硝。

  顾名思义,使用温水浸泡处理兽皮。

  此法不但能大大提高处理速度,还能让皮子变得光滑柔软。

  吃了中午饭,曹德带上褡裢,背上箩筐出村去县城。

  冷水硝皮完全不用考虑温度对皮毛的影响,反观热硝技术,对于水温有着近乎苛刻的要求。

  购买制作古代版温度计的材料,成了曹德进城的目的之一。

  步行来到县城,曹德一头扎进生肉铺。

  分别购买三斤猪皮,四十斤白花花的猪肥膘,下水猪杂若干。

  “官军来了,快跑啊!!!”

  这边刚刚走出肉铺,只见街上鸡飞狗跳,沿街摆摊的乱作一团,争先恐后捡起地上的东西往旁边店铺里面走。

  “踏踏踏……”

  未等百姓们收拾好东西,不远处传来刺耳的马蹄声,一伙披甲跨马的兵士疾驰而来。

  “速速让开,误了军情满门抄斩!”

  骑兵们边冲边喊,吓得沿街百姓纷纷丢下东西往店铺里冲。

  曹德退回到肉铺,耳旁同时传来人的糁叫声。

  “嗷!”

  一名躲闪不及时的老人被马匹撞到,疼得他满地打滚。

  骑兵看也未看,径直冲了过去。

  “唉,作孽啊。”

  店中屠户低头剁肉,唏嘘道:“匪如梳,兵如篦,官如剃,我等小民百姓还有什么活头。”

  “胡屠,你这话说得忒不要脸了,谁不知道你胡家颇有家财,开了三代,手里的银钱没有一百两,也有八十两,天天都能吃上肉,你有什么活不下去。”

  进来避难的摊贩当中,有人与店主胡屠户认识,调侃胡屠户站着祸害不腰疼。

  能有店面,已经是中等人家。

  从事着杀猪宰羊的营生,每日必然少不了肉和油吃。

  “老子纵然有金山银山,乱兵流寇,山贼土匪一到,还不是人家东西!”

  胡屠户丢下剔骨刀指着门外乱象,必然是哪里又闹起了乱军,县里才会出现朝廷骑兵。

  骑兵口口声声说有重要军情,可见又是要县城提供粮草,资助官军平乱。

  小民百姓刮无可刮,倒霉还不是他们这种中等人家。

  “天高三尺,地薄七分,有朝一日刮干净我胡家的家业,老子也他娘去投匪。”

  “你不要命了!”

  熟人吓得连忙冲过去堵住胡屠的嘴巴。

  这话要是让官军听去,连人头带家业,都得归了官府。

  曹德微微点头。

  眼前这位五大三粗,满脸横肉的胡屠,竟还有这等见识。

  天高三尺,可不就是地薄七分。

  至于为啥薄。

  全都进了官府老爷们的腰包。

  “汪汪汪……”

  就在这时,门外传来犬吠声。

  “胡屠户,某家给你送肉了。”

  说着,一名干瘦汉子牵着两条狗进了肉铺。

  “曹德!!!”

  前脚刚刚迈进门槛,干瘦汉子随即勃然大怒,骂骂咧咧道:“你这挨千刀的东西,老子到底走了什么霉运,怎么总能遇到你,晦气晦气。”

  “呵呵呵,这不是三哥嘛,三哥近日可好?小弟想你想得厉害。”

  见是孙三来了,曹德立马换上一副笑脸。

  不为别的。

  看中了地上的两只狗。

  布衣百姓难见胖子,就连猎狗也见不到几头肥的。

  稍微肥得一点的猎犬,统统进了曹德,孙三这类的泼皮肚子里。

  偷鸡摸狗说的就是他们这类人。

  而想要成为一名合格的泼皮无赖,偷狗属于必备技能。

  “哼!”

  孙三白了曹德一眼,没好气地说道:“你这厮一笑准没好事,告诉你,少打这两只狗的主意,这是胡屠户花五百文钱找我买的疾犬,用来看家护院。”

  “胡屠户,你可要小心点,这厮手脚不干净。”

  一招祸水东引,孙三自诩高明的转移矛盾。

  胡屠那可是天生力气的糙汉,一巴掌能把人打得满地找牙。

  “原来细狗在这年代叫疾犬。”

  曹德越看越眼热,两只狗都是上等的华夏细狗,传承了几千年的本土猎犬。

  神话故事里,二郎显圣真君的哮天犬就是细狗。

  胡屠户看了看曹德,又将目光看向地上的两只狗。

  家里开的是肉铺,自然少不了鸡鸣狗盗之徒夜间偷窃。

  哪怕县里的泼皮都知道,他胡屠户不是善茬。

  依旧挡不住行窃之人。

  县衙衙役是收钱办事,找他们抓贼,给出的孝敬比丢的肉还多。

  靠天靠地不如靠自己,索性养几条狗防贼。

  却没想。

  曹德似乎也看上了两条狗。

  “原来是有主之物,胡屠,看在我关顾你买卖份上,两条细……两条疾犬卖给我如何?”

  听闻名狗有主,曹德马上丢下孙三,满面笑容和胡屠户套交情。

  “每日离开我家肉铺买肉的人多了,老子是不是谁都要给面子!”

  胡屠户脸色一沉,顺势拿起案上剔骨刀。

  “胡屠,狗给你留下,我先走了。”

  孙三担心打起来溅自己一身血,直接脚底抹油开溜。

  “这样吧,我给你一贯,把它们卖给我如何?”

  曹德是真心喜欢两条疾犬。

  前世驻地毗邻城市训犬大队,曹德没少过去溜达。

  学了不少驯狗,养狗,观狗的本事。

  不夸张地说。

  只要给两条狗好好吃上一两个月,不用任何训练,绝对是捕猎的一把好手。

  细狗不适合充当工作犬。

  但是在另外一方面,有着无可替代的作用。

  身兼猎犬和护卫犬两层能力。

  既能看家护院,又能进山捕猎。

  性格忠诚,对陌生人十分警惕。

  拿出再多吃食,它也不会让陌生人靠近自己的领地。

  而且嗅觉灵敏,奔跑速度无与伦比。

  “胡屠,你这肉铺挺热闹啊,我们兄弟来了三四次,今天也该给个痛快话了。”

  气氛凝重之际,两名官差进了店里,其中一名衙役摊开手,似乎向胡屠户索要东西,另一名官差则是拔刀赶人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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