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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51章 杀人狂李占国案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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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一、玉米地的抓捕:恶魔的终结

  1.1 最后的猎物:死亡边缘的流浪汉

  1995年8月4日晚23时许,河南省宝丰县公安局侦查员贾红伟在结束一天的工作后,骑着自行车疲惫地往家赶。路过县城南关时,两个身影引起了他的注意。

  一个衣着整齐的男青年正领着一个只穿一条内裤、浑身肮脏的痴呆青年同行。男青年不断用木棍敲打痴呆人的头部,嘴里还骂骂咧咧的。这一幕让贾红伟想起了最近发生的一系列案件。

  "这个人有问题!"贾红伟心中警铃大作。他立即放缓了骑行速度,悄悄跟在两人身后。

  男青年和痴呆人离开大路,朝着肖旗乡方向的玉米地走去。贾红伟意识到情况不妙,正巧碰到了下班的同事亢永超,两人决定一起跟踪。

  他们跟着两人来到一处玉米地,只见男青年开始扒痴呆人的衣服。贾红伟和亢永超立即冲了出来,鸣枪警告并将男青年制服。

  1.2 恶魔现形:李占国的真实面目

  被抓获的男青年名叫李占国,26岁,宝丰县肖旗乡大白庄村民。在审讯室里,李占国对自己的罪行供认不讳。

  据李占国交代,他从1991年3月至1995年5月期间,以痴呆人员为对象,连续作案12起,性侵后共杀死11人。他的作案手段极其残忍,包括勒颈、钝器击打头部、焚烧尸 体等,甚至还将受害者的 生 殖 器 割下油 炸 或泡 酒。

  李占国的供述让在场的民警们毛骨悚然。这起困扰了宝丰县公安局5年之久的系列杀人案,终于告破。

  1.3 罪恶的物证:令人作呕的"收藏品"

  在李占国的家中,警方搜出了大量令人作呕的物证。其中包括:

  1. 多个装有男性 生 殖 器 的玻璃罐,这些生 殖 器 被李占国用油炸过或泡在酒里。

  2. 受害者的衣物、身份证等个人物品。

  3. 作案工具,包括绳索、木棍、刀具等。

  4. 一本记录着每次作案细节的笔记本,里面详细记录了李占国的犯罪过程和心理感受。

  这些物证的发现,不仅证实了李占国的罪行,也让警方和公众对这个变态杀人狂的内心世界有了更深入的了解。

  二、罪恶的开端:录像厅的诱惑

  2.1 扭曲的启蒙:一盘改变人生的录像带

  1954年,李占国出生于河南省宝丰县肖旗乡大白庄村一个普通农民家庭。他从小性格内向,不善于与人交往,总是独来独往。

  1990年的一天,李占国的人生轨迹发生了彻底的改变。他被同村的一个男青年邀请去录像厅看电影。男青年神秘兮兮地说有"好东西"让他看。

  李占国跟着男青年来到了一家隐蔽的录像厅。灯光暗下来后,屏幕上出现了让李占国震惊的画面——两个男人在 缠 绵温 存。这是李占国第一次接触TXL 题材的色 情内容。

  "我当时就像着了魔一样,眼睛死死地盯着屏幕,挪不开。"李占国在后来的供述中说。

  更让李占国震惊的是,在观看过程中,男青年突然将手搭在了他的肩膀上。李占国没有抗拒,反而感到一种莫名的兴奋。

  当天晚上,李占国与男青年发生了 性 关系。这次经历让李占国对自己的性 取向有了新的认识——他发现自己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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