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95章 野鸡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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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篓子没装满,宋小冬不甘心,不能白走这么远。

  说什么也要把两个篓子装满!

  陆明桂看了一眼山林,也有心进去看看,她点头:“那行,再往里走走。”

  来都来了,再往里看看。

  地上不少枯叶,踩上去咯吱作响。

  远处传来不知名的鸟叫声:“咕咕咕~咕咕咕~~”

  陆明桂折了一根棍子握在手上,对着草丛拍拍打打,防止遇到蛇。

  又走了一段路,她眼尖的看见不远处有几丛矮刺棵子,上头长着不少颗红艳艳的果子,果子红的好像一串串珊瑚珠子,虽然小,却艳的好看,

  “是山泡子!”

  宋小冬也看见了。

  “娘,你在这里等我,我去摘。”

  “去吧,小心刺啊!”

  山泡子酸甜好吃,就是枝桠上长着刺,一不小心就要挨上一下。

  “哎,放心吧!”

  宋小冬放下背篓,手脚并用,几步爬了过去,小心避开尖刺,伸手摘了几颗山泡子。

  迫不及待放进了嘴里,轻轻一抿,便都化成了清甜微酸的汁水。

  他忍不住眯了眯眼睛:“好吃!”

  “娘,你等我把剩下的摘了。”

  陆明桂护着两个背篓,对他说:“慢着点,小心脚下。”

  宋小冬已经匆忙摘了一把送了过来:“娘,您先吃着。”

  几颗三月泡将陆明桂的手心染上了红色的汁水,她赶紧放进嘴里,口腔里立即泛起了酸水儿,倒是解渴。

  宋小冬又爬上去,边摘边吃,幸福的摇头晃脑。

  “娘,真好吃!”

  “嗯,摘了再往前走,估计还有别的野果。”

  宋小冬就不吃了。

  “剩下的带回去给满满她们吃。”

  村里没什么零嘴儿或点心之类,这些野果子就是最好的解馋吃食。

  两人又往里走,没发现别的野果子,倒是又摘了半篓子的蕨菜。

  到了晌午,娘俩找了块干净的地方坐下来吃午饭。

  嚼一口干饼子,再咬上一口嘎吱脆的腌萝卜。

  宋小冬吃的很快,噎得脖子伸出二里地,惊的陆明桂忙给他灌水。

  “吃慢些,没人和你抢。”

  “呐,再吃一个煮鸡蛋。”

  “哎,娘也吃!”

  宋小冬吃得快,吃完了就在旁边转悠。

  又发现了一棵小桑树,可惜桑葚还没熟,一个个发着绿挂在枝头。

  宋小冬嘴馋,挑了一颗刚刚泛红的桑葚放进嘴里,随即就“呸呸呸”吐了出来。

  “还没熟,硬的,没啥味儿!”

  陆明桂打趣:“等下回再来,估计桑葚估计就能熟了。”

  “就是不知道你先吃到,还是被鸟儿先吃了去。”

  “鸟儿?”宋小冬立即激动了,“娘,你说这里是不是有野鸡?”

  陆明桂点头:“当然有!”

  她也吃饱了,将水囊收好,这才继续说:“上回分家的时候,村里人不是说宋大智打到过野鸡吗?”

  “这山里啊,肯定有野鸡。”

  宋小冬一脸憧憬:“要是我也能打到一只野鸡就好了!”

  几乎是话音刚落,身后的草丛里就传出了鸟类拍打翅膀的声音。

  扑棱棱的,动静还不小。

  娘俩对视一眼,齐齐转头看过去,就见草丛里钻出一只色彩斑斓的野鸡来。

  野鸡似乎没料到这里竟蹲着两个人,当即就受了惊,朝着灌木丛里钻了回去。

  还是陆明桂反应快,招呼儿子:“快!追上去!”

  宋小冬虽然反应慢了半拍,但是胜在年轻灵活,长腿一迈,就扑了上去。

  陆明桂则是绕过灌木丛,从后面包抄,堵住了野鸡的去路。

  灌木丛中,野鸡的翅膀被灌木缠住,开始剧烈挣扎起来,细小的羽毛满天飞。

  宋小冬顾不上手臂被树枝划得生疼,整个人扑在了野鸡身上,一只手死死攥住了野鸡翅膀。

  谁料野鸡挣扎的厉害,力气大得出奇,几乎要挣脱他的手。

  陆明桂见状急忙上前帮忙,扯了根藤蔓将野鸡两只爪子捆在了一起。

  野鸡被捆的死死的,再也动弹不得。

  两人这才呼出一口气,刚才急得大气都不敢喘。

  “嘶~~”宋小冬吸了口凉气,这才发现自己手臂被灌木刮出了两条血痕,衣服也破了好几个口子。

  刚才抓野鸡的时候,可一点都没感觉!

  “娘,你看我厉害吧?就是把衣服都刮了。”

  宋小冬心中骄傲又有些懊恼,自己今天分明带了弓箭,怎么还上来硬抓呢?

  这也太不像个猎人了!

  他挠挠头,对着他娘说:“要是用弓箭射中一只野鸡,那才是真的厉害!”

  陆明桂却笑出声:“别说你还小,娘一把年纪了,看见野鸡也不曾想到去拿弓箭。”

  刚才她一颗心同样扑通扑通直跳,只想着扑上去,哪里想到拿弓箭?

  再说了,他们娘俩就算拿了弓箭也未必射得准!

  她仔细打量野鸡:“这只野鸡长得可真俊,瞧这毛色油亮,神气的很。”

  宋小冬也道:“对啊,这么好的羽毛,刚才竟然不飞走,转身扎进了灌木里。”

  “娘,你说这只野鸡会不会是傻?”

  “吃了这样的野鸡肉,我们会不会也变傻?”

  说到这,宋小冬咽了咽口水:“娘,我还没有吃过野鸡呢,野鸡肉好吃吗?”

  陆明桂叹道:“你生的晚了,早生几年,家里的野味就没断过。”

  野鸡,野兔什么的,她都是吃过的。

  从前宋成业在打猎上极有本事。

  打来的猎物除了去镇子上换钱,多的就留给家里吃。

  闻言宋小冬嘟囔,他倒是想早出生几年,可这事也由不得他啊!

  陆明桂又道:“不过,野鸡算不得多好吃。”

  “野鸡肉瘦削,紧实,吃上去发柴发干,还塞牙。”

  “不像买的烧鸡,皮滑肉嫩,汁水还多。”

  “咬一口,卤香味儿十足。”

  宋小冬被她说的直咽口水:“娘,要不然咱卖了野鸡买烧鸡吃吧。”

  家里才吃过烧鸡,确实好吃。

  既然野鸡不好吃,那还是卖钱去吧。

  陆明桂也是这么想的,一只野鸡能卖五六钱银子,而烧鸡只需要四五十文,这只野鸡足够买十来只烧鸡了。

  宋小冬欢欢喜喜将野鸡放在背篓里,又在上头盖了蕨菜。

  “这样旁人就看不见了,还不会闷死。”

  “嗯,对,活得更值钱些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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