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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13章 客户被施压:“再闹就让你孙子转学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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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林远把伞靠在墙角,大衣挂在椅背上,水珠顺着布料滴到地板上。他坐回办公桌前,电脑屏幕还亮着,光标停在《城南规划史》批注的扫描件上,“补偿=谈判筹码”那行字被他用红笔圈了出来。

  手机震了一下。

  来电显示是刘奶奶。

  他接起来,声音没变:“林律师……我……我刚接到学校电话。”她嗓音发抖,像风里的一根线,“他们说小宇成绩不错,老师都很喜欢他。可要是家里再闹下去,可能……可能会影响他在校的表现评估。”

  林远没出声。

  “校长说,郊区有对口小学,安排得也好。只要我们撤诉,孩子还能回来。”她顿了顿,“他们没明说,可意思就是……再闹,就让我孙子转学。”

  办公室很静。窗外雨声小了,只剩空调低沉的运转声。

  “您录音了吗?”他问。

  “录了……但我怕删了,又怕留着惹事……”

  “把录音发我。”他说,“现在。”

  电话挂了。他打开邮箱,等了不到两分钟,附件传了过来。他戴上耳机,按下播放。

  背景音很干净,应该是办公室打来的。对方语气平稳,用词讲究,一句违规的话都没说。可每一句都在点:孩子前途、家庭稳定、社会影响。最后一句是:“我们希望每个孩子都能在和谐的环境中成长。”

  林远听完,把耳机摘下来,放在桌上。他打开新文档,标题打上:《关于教育行政干预诉讼活动的法律意见》。

  第一段写的是《义务教育法》第十一条——适龄儿童依法享有平等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,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非户籍、家庭背景或诉讼行为为由限制其就学资格。

  第二段引用《行政诉讼法》第十三条——公民依法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不受干涉,行政机关不得通过间接手段施加压力,变相剥夺诉权。

  他一条条列下去,把“转学威胁”拆解成三个违法点:一是将教育权利与诉讼行为挂钩;二是利用行政资源进行隐性胁迫;三是破坏司法独立的基本前提。

  写完,他通读一遍,打印三份。信封上分别写:市教育局局长办公室、市纪委信访室、市人大法制工作委员会。

  他下楼去寄信,路上雨已经停了。路灯亮着,地面积水映出模糊的光斑。邮局门口的自动柜员机旁站着一对母子,小孩背着书包,手里拿着糖葫芦。林远看着那孩子被母亲牵走,拐进小区大门。

  回到办公室,他把“庭外规则”的手写时间线铺在墙上。之前写了三条:协调办督办、顾问意见优先、调解=强制结案。现在他在下方加第四条,用红笔写:“施压路径:权力→行政系统→家庭软肋”。

  笔尖顿了顿,他又补了一句:“目标:制造恐惧,而非解决争议。”

  凌晨一点十七分,手机屏幕亮了。

  一条短信。

  “多管闲事,小心重蹈覆辙。”

  没有号码归属地,没有备注名,是那种一次性虚拟号。

  林远盯着那句话看了很久。他没删,也没转发。而是打开录音笔,贴在嘴边,声音压得很低:“2025年4月3日凌晨1点19分,当事人刘桂兰因拆迁诉讼遭教育系统施压,本人收到匿名威胁短信,内容涉及‘覆辙’一词。初步判断,施压方知晓我父辈经历。”

  他关掉录音笔,把手机放在桌上,截图发到电脑端,打印出来。

  纸张出来时还带着温热。他走到墙边,把这张纸贴在父亲案件时间线的最上方,正对着那张泛黄信封的复印件。红笔圈出“覆辙”两个字,在灯光下像一道划痕。

  他想起小时候在家翻父亲的书柜,最底层抽屉里有一封没寄出的信,抬头写着“致儿子林远”,下面只有一行字:“有些路,不必走完。”

  那时他不懂。

  现在他懂了。

  他们以为他知道“覆辙”是什么,就会停下。

  但他们不知道,他正因为知道“覆辙”是什么,才必须往前走。

  他坐回桌前,打开卷宗柜,取出刘奶奶案子的材料。补偿协议、征收公告、听证会记录缺失说明……一页页翻过去,手指在“实施单位”那一栏停住。

  牵头的是区征收办,法律顾问单位写着:恒正律师事务所。

  他合上卷宗,抽出一张空白A4纸,写下三个名字:刘桂兰、老陈、林建国。

  在三人名字下方画一条横线,标注:“共同点:诉讼→家庭受压”。

  再往下画分支。

  刘桂兰:孙子转学威胁

  老陈:妻子离家、店铺强拆

  林建国:执业中断、证据消失

  他盯着这张纸,忽然意识到一件事——这不是偶然。

  这是一种模式。

  他们不跟你在法庭上争对错,他们在法庭外掐住你的命门。

  他把这张纸也贴上墙,站在几步远的地方看。整面墙现在像一张巨大的网,线索交错,但有一条线越来越清晰:每一次“合法”程序的背后,都有一只手在推人退让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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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手机又震了一下。

  还是那个号码。

  “你爸当年也这么犟,结果呢?”

  林远没回。

  他打开笔记本,新建一个文档,命名为:“反制路径”。

  第一行写:“1. 固定施压证据——录音、短信、书面函件归档。”

  第二行:“2. 公开施压行为——向监察机关同步备案,形成外部监督压力。”

  第三行:“3. 切断恐惧传递——让客户知道,他们不是一个人在面对。”

  他一条条写下去,写到第五条时,停下。

  “5. 把‘覆辙’变成路标。”

  他关掉文档,保存。

  办公室只剩他一个人。窗外天色发灰,快亮了。

  他没打算睡。泡了杯茶,翻开《行政法实务指南》,翻到“行政机关不得干预司法活动”的司法解释条文,做了摘录。

  七点零二分,手机响了。

  是刘奶奶。

  “林律师,”她声音比昨晚稳了些,“我刚送小宇上学。班主任看见我,点了下头。我没说话,她也没提昨天的事。”

  林远说:“您今天去学校,是想让他们知道,您没退。”

  “是。”她说,“我也想让小宇看见,奶奶不怕。”

  林远握着手机,没出声。

  “他还问我,是不是有人欺负我。”她声音低下来,“我说没有,是有些人不太讲理。但他长大就知道,讲理的人也不会躲。”

  林远把茶杯放下。

  “刘奶奶,”他说,“今天我会把三份意见书的签收回执整理归档。您要是再接到电话,继续录音。不用怕,也不用忍。”

  “我知道了。”她说,“我不撤诉。”

  电话挂了。

  林远打开邮箱,准备起草今日工作清单。刚敲下第一行字,手机屏幕再次亮起。

  又是那个号码。

  这次是一张图片。

  他点开。

  是一页文件的扫描件。

  标题是:《城南片区征收户信访处理建议(内部参考)》。

  落款单位:区协调办。

  日期:2013年9月12日。

  其中一段写着:“对林建国采取冷处理,家属暂不接触,待其自行退案。后续由恒正所接手,确保程序合规闭环。”

  林远的手指停在屏幕上。

  他慢慢站起来,走到墙边,盯着那张写着“覆辙”的打印纸。

  笔尖重新蘸了红墨水,在“覆辙”下方,写下一行新字:

  “他们忘了,我知道这路通向哪里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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