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27章 止于监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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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九月十二日,午时。

  刑部大堂,三司会审。

  陈公公跪于堂下,素衣无枷,神色平静。

  刑部尚书问:“陈守义,你压边报、焚官档、贩青鳞粉、通西域,可认?”

  陈公公叩首:“认。臣擅权妄为,罪该万死。”

  ——只认“擅权”,不认“通敌”。

  御史中丞追问:“驼铃记硝石、西域哑毒,是否经你手入京?”

  “是。”陈公公道,“但为宫中采买所需,有账可查。”

  ——将黑货洗为“宫务”!

  工部侍郎怒:“青鳞粉非宫用之物!”

  陈公公抬头:“御药局景元三年起,奉密旨炼‘延寿丹’,需青鳞粉为引。臣奉旨采办,何罪之有?”

  ——抛出“密旨”!

  堂上三司面面相觑。

  若真有密旨,则陈公公只是执行者,非主谋。

  苏晏厉声:“密旨在哪?”

  “焚了。”陈公公淡淡道,“密旨不存档,只口谕。刘公公传,天子允。”

  ——死无对证。

  审讯陷入僵局。

  退堂时,苏晏召林不觉:“他认小罪,藏大罪。若止于他,西域线、丹卫余孽、户部黑账,皆可脱身。”

  林不觉问:“如何破?”

  “需他亲口说‘无密旨’。”苏晏道,“但他在狱中,我们见不到。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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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九月十三日,夜。

  林不觉在冷案库整理审讯录。

  忽见一卷《内侍省旧档》夹层中,有纸角。

  抽出,是陈公公笔迹:

  >“铃已鸣,罪已认。

  >但青鳞粉非为丹,为火器。

  >西域驼队,实运硝入凉州,铸炮。

  >主使非我,乃兵部旧将,借丹名掩军资。

  >天子知丹,不知炮。

  >若止于我,炮成之日,边关血流。”

  ——青鳞粉是幌子,硝石铸炮才是真!

  林不觉如遭雷击。

  驼铃记走私硝石,户部洗钱,漕运运货,

  表面是毒、是丹,

  实为私铸火器!

  而兵部旧将,正是当年驳回律武监查兵械案的主官——已致仕的兵部尚书赵崇!

  陈公公在狱中,无法明说,

  只能借旧档夹层,传此密信。

  ——他想让真相继续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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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九月十四日,晨。

  林不觉去慈航静斋。

  小禾递糖:“哥哥,伯伯托人带话。”

  “什么话?”

  “他说:‘铃响了,但火没灭。’”

  林不觉懂了:火器未停。

  他问小禾:“带话的人,长什么样?”

  “戴斗笠,左手缺指。”小禾道。

  ——内侍省老卒,陈公公心腹!

  此人尚在活动,说明陈公公在狱中仍有线。

  林不觉速告苏晏。

  苏晏查得:缺指老卒,今晨出城,往凉州方向。

  ——送信给赵崇!

  “赵崇若知陈公公开口,必毁证据。”苏晏道,“我们必须在他毁证前,拿到铸炮证据。”

  但凉州千里,如何速达?

  阿骨朵道:“我有北境快骑,三日可至。”

  “你不能去。”林不觉道,“赵崇认得你。你哥哥死前,曾查他。”

  沈知微忽道:“我去。”

  众人愕然。

  “我父曾为赵崇幕僚,我可借‘归还旧书’之名入府。”沈知微道,“且女子,不被疑。”

  ——以文弱之身,入虎穴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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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九月十五日,三司合议毕,联名上奏。

  奏本入宫,天子于早朝召见群臣。

  刑部尚书出列:“陈守义擅权妄为,压边报、焚官档、私贩禁物,罪证确凿,拟斩立决。”

  苏晏立即出班:“臣请暂缓行刑!陈守义所贩硝石、青鳞粉,或涉兵械私铸,臣得线索,指向凉州火器库。请派钦差,查兵部旧档与凉州军械!”

  户部尚书冷笑:“御史台越权!兵械属兵部职掌,岂容御史凭臆测擅查边镇?若因此扰动军心,谁担其责?”

  兵部侍郎亦附和:“凉州火器库,三年一查,皆有兵部、工部、内库三方勘合,无一疏漏。苏御史所言,纯属无端猜忌。”

  朝堂寂然。

  天子端坐御座,良久不语。

  半晌,方道:“陈守义罪大,着即处斩。余事已明,不必深究,免扰边务。”

  ——天子要止于陈公公!

  林不觉在宫门外听宣诏,心沉如铁。

  他知道,若今日结案,

  赵崇铸炮,

  西域驼队,

  凉州私兵,

  都将继续。

  而陈公公,

  将成为唯一的“黑手”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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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九月十六日,子时。

  林不觉潜入刑部大牢(买通狱卒,花二十两)。

  见陈公公独坐,问:“为何不供赵崇?”

  陈公公笑:“我说了,谁信?天子要银,赵崇要兵,我不过是个传话的。”

  他递一物——半枚铜符。

  “这是赵崇调硝石的兵符。另一半,在凉州火器库。”

  “你为何给我?”

  “因你父亲,也曾查赵崇。”陈公公道,“他死前说:‘若铃响,必查兵符。’”

  林不觉接过铜符,问:“你不怕死?”

  “我早该死。”陈公公望月,“但死前,想让那孩子……多吃几年糖。”

  ——为小禾,他愿背黑锅。

  林不觉出狱,将铜符交苏晏。

  苏晏连夜密奏天子:“臣得兵符半枚,若合凉州库符,可证私铸火器。请派钦差,查凉州!”

  天子犹豫。

  此时,沈知微快马回京,呈上一物——赵崇书房暗格中的火器图!

  图上批:“景元五年,铸炮三十门,藏凉州黑山。”

  ——铁证!

  天子终于震怒:“查!彻查兵部、凉州、西域!”

  陈公公的斩令,暂缓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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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九月十七日,林不觉将铜符、火器图、陈公公密信,归入冷案库。

  又在卷宗末添一行:

  >“陈守义,罪在欺君,功在留证。其死可赎,其证不可埋。

  他知道,赵崇必反扑,

  天子或再犹豫,

  但只要火器图在,

  只要铜符在,

  只要小禾还在吃糖,

  真相,就还没死。

  雨又下了。

  但这一次,

  雨洗的是火器上的血,

  不是无名尸的骨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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