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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14章 一战封神!从家奴到全军英雄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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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霍去病看着脚下的匈奴悍将,胸口还在快速起伏,刚才那一瞬间的危险让他现在还有点后怕。

  他转过头,看着火光里收刀站着的凌岳,第一次郑重的问:“你究竟是谁?”

  凌岳没回答,只是用那把奇怪的短刀,在尸体的衣服上仔细的擦干净血。

  刀锋在火光下闪着冰冷的光。

  他侧过头,用很低的声音说:“战场上,别问废话。校尉,你的背后不总是安全的。”

  这句话,既是提醒,也是回答。

  说完,他就悄无声息的退回了霍去病身后的阴影里,好像从没出现过。

  霍去病愣了一下,随即咧嘴笑了。

  这小子,还真把自己当回事,居然教训起我来了。

  但他心里那点后怕,被这句话一冲,反而觉得踏实了不少。背后,有这个人。

  战斗快结束了。

  匈奴人彻底被打垮,剩下的兵在黑暗里惨叫着四处逃命。

  汉军士兵们都红了眼,追着每一个看得见的目标砍,把这几天在大漠里受的罪,还有刚才的后怕,全都变成了手里的力气。

  天边发白的时候,这场夜袭总算结束了。

  绿洲上空全是血腥味和烧焦的味道,到处是塌掉的帐篷和尸体。

  汉军士兵们个个身上都是血,很多人的环首刀都砍卷刃了。

  他们拄着刀大口喘气,看着这片战场,脸上是活下来后的兴奋。

  “赢了!我们真的赢了!”

  “八百人!我们他妈的八百人,干翻了他们几千人!”

  安静了一小会后,震天的欢呼声响了起来。

  很多人扔了兵器瘫在地上,互相捶着肩膀,又哭又笑,跟疯了似的。

  霍去病骑在马上,慢慢的看着这片乱七八糟的战场。

  他年轻的脸上没什么表情,但那双眼睛亮得吓人。

  清点战果的命令很快下来了。

  士兵们开始兴奋的打扫战场,收缴匈奴人的兵器、铠甲,还有那些抢来的财物。

  金银器皿、一捆捆的丝绸和好看的漆器,堆成了一座座小山。

  凌岳没有跟着大家欢呼,也没去抢那些亮闪闪的战利品。

  他一个人在尸体堆里走来走去,专门翻看那些穿着好料子的匈奴头目。

  他心里清楚,这种遭遇战,背后很可能不是偶然。

  赵破奴拖着一具匈奴百夫长的尸体过来,看见凌岳正仔细的检查一个死人腰上的带子,好奇的问:“凌爷,你找什么呢?”

  凌岳摇了摇头,没说话,继续翻。

  终于,在他刚才杀的那个刀疤脸匈奴悍将身上,发现了一点不对劲。

  这人贴身的衣服里,缝着一块巴掌大的丝绸。

  那丝绸料子很好,是鲁郡的上等贡品,看起来是被小心收藏的信物。

  凌岳不动声色的用短刀划开线,把丝绸拿了出来。

  他借着检查尸体的动作做掩护,飞快的扫了一眼,眼神一下子就定住了。

  丝绸的一角,用金线绣着一个很隐蔽的标记。

  他心脏猛的一跳,很快把那块丝绸撕下一角,死死攥在手心,然后把剩下的部分若无其事的扔回尸体旁边。

  “凌爷,校尉叫大家过去分肉吃!”

  赵破奴在不远处喊,声音里透着兴奋。

  营地中间烧起了大篝火,几头肥羊架在火上烤的滋滋冒油,香味传出老远。

  士兵们围着火,撕着烤肉,大口喝着搜出来的马奶酒,气氛特别热烈。

  一些士兵还在眉飞色舞的讨论凌岳之前的本事,语气里全是佩服。

  霍去病站在篝火边,手里端着一个装满酒的牛角杯。

  他看了一圈,所有人的目光都在他身上,眼睛里全是崇拜。

  “弟兄们!”他高高举起酒杯,声音很大,盖过了所有吵闹声,“这一仗,我们八百人,孤军深入,杀了敌人两千零二十八个!抓了匈奴单于的叔父罗姑比,还有相国、当户这些大官!缴获牛羊几万头!这份功劳,是你们用命换来的!是我霍去病的荣耀,也是你们每个人的荣耀!”

  “校尉威武!”

  “大汉威武!”

  士兵们大声吼着,挥着手里的酒杯和烤肉。

  霍去病等欢呼声小了点,目光穿过人群,准确的落在了角落里正默默擦兵器的凌岳身上。

  他端着酒杯,分开人群,直接走了过去。

  周围一下子安静下来,所有人都好奇的看着这一幕,小声议论。

  “校尉过去干什么?”

  “那不是那个影卫吗?他一个人躲那么远。”

  “嘘,小声点,人家可是有真本事的。”

  所有人都安静下来,看着他们的主将。

  霍去病走到凌岳面前,把手里的牛角杯递了过去。

  “这一杯,”

  他的声音清楚的传遍全场,“敬这一仗的首功。”

  他顿了顿,一字一顿的说:“敬我的影子,凌岳!”

  全场一片死寂。

  所有人都跟被掐住了脖子一样,呆呆的看着。

  一个家奴?一个来路不明的影卫?竟然成了这场大胜的首功?很多人的脑子都转不过弯来。

  凌岳也愣住了,擦匕首的动作停了下来。

  他抬起头,看着霍去病那双在火光里特别真诚的眼睛。

  这一刻,凌岳有点恍惚。

  这种直接又厚重的认可,让他这个现代人一时间没反应过来。

  “喝!”霍去病把酒杯往前一送,语气很霸道。

  凌岳沉默了一会,心里说不出是什么滋味。

  他慢慢站起来,接过了那个沉甸甸的牛角杯,在八百双复杂的眼神注视下,仰头一口喝光。

  “好!”赵破奴第一个反应过来,他猛的站起来,举起自己的酒杯,对着凌岳的方向大声吼道,“敬凌爷!要不是你摸掉哨兵画出地图,我们冲进去就是送死!这一杯,我赵破奴服了!”

  一个跟凌岳摸过哨的斥候也激动的站起来:“没错!敬凌爷!他的手段,我这辈子没见过!神了!”

  另一个士兵满脸感激:“敬凌爷!没你带我们找到水,我们他妈的早渴死在沙漠里了,还打个屁的仗!”

  马上有人跟着喊:“对!敬凌爷救命之恩!”

  又有人喊:“敬凌爷杀了那个匈奴大将,救了校尉!”

  一个、两个、十个……所有的士兵都站了起来,纷纷举起酒杯,用他们的方式,向这个不久前还被他们看不起的家奴表达敬意。

  他们可能不懂什么大道理,但他们知道,是谁带他们找到了水,是谁在关键时候杀了敌人的主将,是谁让他们能活着坐在这里吃肉喝酒。

  凌岳被这阵仗弄的有点不知所措,只能端着空杯子,对围过来敬酒的士兵们一个个回礼。

  他的脸上,第一次露出了一个有些无奈又有些感动的、不太自然的笑。

  但在这片喧闹中,有一个角落却格外冰冷。

  李敢独自坐在篝火旁,和周围的欢声笑语格格不入。

  他阴沉着脸,一杯接一杯的灌着闷酒。

  “咔嚓”一声,李敢手里的牛角杯被他捏出了一道裂纹。

  他的目光死死盯着被众人围在中间的凌岳,眼神里满是嫉妒和恨意。

  凭什么?

  他李敢,是飞将军李广的孙子,将门之后,从小苦练骑射兵法,就是为了有一天能封狼居胥。

  可现在,所有的风头,都被一个来路不明的家奴抢走了。

  就因为那家伙会点小聪明,懂些见不得光的刺杀手段?

  这不公平。

  夜深了,狂欢的士兵们大多已经醉倒,鼾声一片。

  凌岳悄悄的离开人群,走到一处没人的沙丘后面。

  他借着星光摊开手,那块撕下来的丝绸就在他的手心。

  凌岳走到一堆快要灭了的篝火旁蹲下,把丝绸凑到火光前。

  火光下,丝绸上用金线绣的徽记显现出来。

  那是一个很精巧的桑字变体,被巧妙的织进了一片桑叶图案里。

  凌岳的瞳孔猛的缩了一下。

  这个徽记,凌岳在现代的博物馆数字资料库里见过很多次。

  这是汉代少府下属的织室中,专门给皇室供应丝绸的东织令官署的印记。

  而这个独一无二的桑字徽记,指向的正是当朝权力极大、推行盐铁专卖的大农令——桑弘羊。

  凌岳瞬间想到了一个可怕的可能。

  朝中掌管经济命脉的重臣,竟然和匈奴高层有勾结?

  这名匈奴悍将把这块丝绸当宝贝一样收着,说明这东西是一种身份凭证,或者是联络的信物。

  这件事,比凌岳想的要复杂得多。

  他以为自己只是来打仗的,没想到战争背后,竟然牵扯出大汉朝廷内部的勾结和背叛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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