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107章 春风醉,醉春风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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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一连走了七天。

  官道从平坦变得坑洼,路边的景色从还算齐整的田地变成荒草和烧焦的树干,看到的人也越来越多,大多是往南逃的,拖家带口,眼神木然。

  默笙的脸因为劳累和风吹,没什么血色,嘴唇干裂。

  她紧紧跟着江无花,步子有些虚浮。

  这一路上,她看到很多让她头皮发麻的场景。

  路边蜷缩着不动的人,不知是死是活。几个半大孩子围着什么东西在撕扯,走近了才看清是只死掉的野狗。

  还有一次,远远看到一伙人拿着棍棒和锈刀,冲向另一群更瘦弱的人,抢他们怀里那点看不出模样的干粮,哭喊声和叫骂声混在一起,像地狱里的动静。

  江无花拉着她,绕开了。

  没管。

  直到第三天下午,她们在一条荒废的岔路口,被七八个拿着武器的男人拦住了。

  那些人眼睛是红的,盯着江无花和默笙,像饿狼看到肉。

  “把包袱和值钱的东西留下!人……也留下!”

  为首的那个咧着嘴,露出黄黑的牙。

  江无花没说话,把默笙往身后拉了拉。

  她看着那几个围上来的流寇,眼神很空,没什么情绪。

  第一个冲过来的,手里的柴刀还没举起,人就被什么东西撞到,猛地向后飞出去,撞在一棵枯树上,软软滑下来,不动了。

  胸口塌下去一块。

  第二个,第三个……

  那些扑过来的人,就以各种扭曲的姿势倒飞出去,摔在地上,骨头断裂的声音清脆得吓人。

  最后一个想跑的,被江无花一抓,脖子就诡异地扭了过去,眼睛瞪得老大,没了声息。

  像捏死虫子。

  默笙站在她身后,看着那些刚才还凶神恶煞的人,转眼就成了地上不会动的破烂,胃里一阵翻江倒海。

  她捂住嘴,强迫自己没吐出来。

  起初是恐惧,身子不受控制地发抖。

  但看着江无花那张被只露出双眼的侧脸,看着地上那些迅速冰冷的尸体,那股恐惧慢慢退了。

  变成一种沉甸甸的麻木。

  江无花解决完那些人,走到路边一个小水洼旁,就着浑浊的水洗了洗手,然后回头对默笙说:

  “走吧。”

  第七天下午,她们终于看到了京城的城墙。

  很高,很厚,灰扑扑的,像一头匍匐的巨兽。

  城门口排着长长的队伍,有兵士在检查。

  空气里有一种京城特有的,说不清是繁华还是腐朽的气息。

  ……

  天牢里很暗,只有高处一个小窗透进一点微弱的光。

  空气浑浊,带着霉味和尿骚味。

  冷云舒靠坐在冰冷的石墙边,手上脚上都戴着沉重的镣铐。

  “喂,新来的?”

  旁边牢房传来一个声音,有点沙哑,带着点吊儿郎当的调子。

  冷云舒没理。

  “啧,还是个闷葫芦。”

  那人也不在意,自顾自地说,“我叫刘武。你呢?犯什么事儿进来的?”

  冷云舒依旧沉默。

  刘武嘿嘿笑了两声,也不管冷云舒有没有答应,自顾自的说道:“我杀了个人。”

  “是个刺史。那狗官,贪了赈灾的银子,饿死了一县的人。我摸进他府里,一刀把他脑袋剁了。”

  他说得轻描淡写,像在说今天吃了什么。

  “本来想跑的,没跑掉。不过也值了。”

  冷云舒终于动了动,抬眼看向隔壁。

  黑暗中看不清对方的脸,只能看到一个靠着栅栏的模糊轮廓。

  “你不怕死?”

  冷云舒开口,声音干涩

  “怕啊,谁不怕?”

  刘武答得干脆,

  “但怕有什么用?该死还得死。反正老子痛快过了,拉了个狗官垫背,不亏。”

  他顿了顿,语气忽然带了点好奇,“你呢?看你这样子,不像我这种光脚的。怎么混到这地步了?”

  冷云舒闭上眼,没回答。

  怕死?

  他早就不怕了。

  从冷家被抄那天起,他活着就只剩下一件事。

  可现在,这件事好像也做不成了。

  他不怕死,只怕死得窝囊,仇没报,还成了新皇立威、安抚慕容家的工具。

  刘武见他不说话,也不追问,哼起了不成调的小曲,在这死寂的天牢里,显得格外突兀。

  好像真不在意自己是个将死之人。

  ……

  京城很大,人很多。

  车马声,叫卖声,各种声音混在一起,吵得人脑袋嗡嗡响。

  街道两旁店铺林立,卖什么的都有,绸缎庄,酒楼,当铺,还有卖各种小吃零食的摊子,香气混杂着人身上的味道,一股脑涌过来。

  江无花带着默笙,找了家看起来还算干净的小客栈住下。

  默笙一直没怎么说话,看着京城的繁华,眼神有些茫然,又有些无所适从。

  这里和青石镇完全不同,和她们一路走来看到的荒凉破败更是两个世界。

  第二天,江无花说要出去转转,看看情况。默笙留在客栈里。

  她坐在窗边,看着楼下熙熙攘攘的人流,看了很久。

  然后,她站起身,从怀里掏出一个小布包,打开,里面是几块江无花掰给她的碎金子。

  她拿起最小的一块,攥在手心,走下楼梯。

  客栈旁边就有一家酒肆,招牌上写着“醉春风”。

  里面飘出浓郁的酒香。

  默笙站在门口,犹豫了一下,走了进去。

  店里伙计看她穿着普通,没怎么搭理。

  默笙走到柜台前,把手里那块碎金子放在台面上,指了指后面架子上一个看起来最精致的酒坛。

  这是买给李长生的。

  李长生喜欢喝酒,虽然总是喝最便宜的那种。

  伙计愣了一下,拿起金子掂了掂,又狐疑地看了看默笙:“小姑娘,你确定要这个?这‘醉春风’可不便宜。”

  默笙点了点头。

  伙计脸上立刻堆起笑容:“好嘞!这就给您包起来!”

  就在这时,一个声音在旁边响起,带着点懒洋洋的意味。

  “丫头,醉春风虽好,但不适合你。”

  默笙转过头,看见一个男人不知什么时候站在了她旁边。

  穿着半旧的青布袍子,腰间挂着一个朱红色酒葫芦。

  那男人脸上带着点风尘仆仆,眼神却依旧清亮。

  此刻正看着她,嘴角挂着一丝若有若无的笑意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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